相關規定
1996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8所高校招收第壹批LLM畢業生。
2000年起,法律碩士招生考試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不再招收法學畢業生(含同等學力),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非法學畢業生。
2009年,法律碩士開始招收法學專業考生後,法律碩士按照考生的本科專業進行分類。非法學本科報考的是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本科要報考的是法律碩士(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