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分布原則
考研考場分布壹般是根據考生所在地和報考的學校來安排的。
研究生考試按省市分考場和考點。然後是按學校分;再次是按專業分。在職人員考研時,考場壹般會安排在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
同壹所學校考研的考生,理論上被分到壹個考點,甚至同壹個考場。因為考研的考點和考場分布是統壹管理,采用統壹分布的原則,便於管理。
考研考場規則
1.準考證正反面在使用過程中不得塗改、書寫;
2.15分鐘後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不準離場;
3.不準攜帶的物品有:草稿紙、圖書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修正液、修正帶等物品;
4.文具用品不得自行運送,須向監考人員報告,由監考人員運送;
5.不得在答題卡(卡)規定的區域外答題;
6.不要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入密封袋中;
7.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與試題內容相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