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助學金(針對全日制碩士生)
2.交流留學資助:分配到交流留學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資助期限為3-12個月,資助標準為每月6000-8000元,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3.優秀研究生獎: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優秀研究生每學年評選壹次。
4.學院資助:學院和導師可以根據研究生參與科研的情況,補充壹定數量的科研經費或勞務費。標準和條件由學院和導師決定。詳情請登陸各學院網站或咨詢各學院招生秘書。
5.“三助壹助”崗位:學校每年為壹定數量的研究生提供“三助壹助”崗位,約800元/月。與湛江市委組織部合作,每年選派研究生到湛江有關單位和部門掛職鍛煉,學校和掛職單位給予全額補助。
6.國家助學貸款: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前,可憑錄取通知書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