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註冊時懷孕的女研究生,須到研究生院(系)辦理休學壹年手續,次年9月憑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出具的證明辦理入學註冊手續;為保護母嬰健康,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符合生育政策的女研究生在懷孕3至4個月期間,必須到研究生院(系)休學1年。休學期間,學校不安排宿舍,不享受助學金;因懷孕、生育發生的壹切費用,由個人承擔;已婚女研究生須持休學通知書、學院出具的結婚證、入學時原單位或街道(鄉鎮)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結婚證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懷孕3至6個月內的懷孕證明,先向學院登記,再到學校計生辦審核,最後按有關規定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已婚且符合生育政策的男研究生,應按配偶戶籍所在地的有關規定辦理計劃生育手續。配偶懷孕三至六個月內,應先持配偶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到所在學院登記,再持相關證明到學校計生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