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要求:
(壹)申請人取得碩士學位後工作五年以上。
(2)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業技術等領域取得突出成績,在所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級以上獎勵。
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下列材料:
1.碩士學位證書;
最終學歷證書;
3.公開發表的符合博士生申請學校要求的學術論文,取得科研成果的獲獎證明材料;
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業績、科研成果、專業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
5.兩名具有同等專業技術職務的教授或專家以及至少壹名博士生導師的推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