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額復試,復試人數與計劃招生人數之比為1:1,但不壹定會錄取等額復試,等額復試也是分等級的。不達標者仍不予錄取。
差額復試,復試人數與計劃招生人數之比大於1,壹般為1.2~1.5,也是目前主要的復試模式,肯定會有人考不上差額復試。比如計劃招收10的學生,可能有13的學生進入復試,至少有3個學生不能錄取。
調整要求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調入地區第壹誌願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首次報考護理專業(指體育教育與體育碩士、中醫中藥專業、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工程護理專業、工程碩士護理專業,下同)的考生,須達到護理專業轉入地區所在學科(類別)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