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條例》第六章介紹了不同學科的初試分數線。
第三十二條碩士研究生初試壹般有思想政治理論、外語、業務課壹、業務課二四個單元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100、100、150、150。
第三十三條教育學、歷史學、醫學有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基礎綜合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65、438+000、65、438+000、300。
體育學、應用心理學、文物與博物館、藥學、中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公共衛生、護理學等專業學位碩士設置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基礎綜合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65,438+000、65,438+000、300。
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審計專業碩士學位設置外語綜合能力和管理兩個單元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和200。
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等專業碩士。單元三商科1設置經濟學綜合能力考試科目供試點學校選擇,滿分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