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畢業
根據《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六章第二十七條規定,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按培養計劃的規定修完全部課程和必修環節,通過畢業論文並通過答辯,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2.提前畢業
提前完成培養計劃、科研成果符合學位申請條件(僅限碩士、博士學習,博士階段不得少於3年)的優秀碩士生、博士生,可申請提前提交論文,申請人提前填寫《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提交申請表》。其中,學位論文必須匿名評審,每本書達到90分以上者,可通過答辯申請畢業。
學位授予條件
研究生申請學位時,除應符合《太原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外語條件:
(1)2017級和2018級研究生托福至少要達到350分或80分。
(2)博士研究生、2017級、2018級專業研究生外語無具體要求。
(3)成績2019或以後的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學生,必須達到至少350分或托福80分。
2.科研條件:
必須符合《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學位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