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細則所稱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學術獎學金,其中學術獎學金包括年級獎學金和個人獎學金。
3、獎學金評定,堅持以德為先,將申請人的思想品德考核作為評定的重要內容和提出評定名單的重要依據,不推薦評定。
4、獎學金評審,加強對申請人學術和科研能力的考察,註重壹貫表現。申請人的材料必須經過本中心評估機構的審查和鑒定。
5.在評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學術不端行為的申請人,壹經查實,將取消推薦資格,並按有關規定上報學校進行紀律處理,記入申請人誠信檔案。
6.獎學金的授予標準和數量以當年學校的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