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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和考研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研究生後,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協議,但必須事先與用人單位達成壹致,方可簽訂協議。

2.在和公司簽約之前,妳要告知對方妳考研的事實。雙方事先約定,如果妳被研究生院錄取,只需將錄取通知書復印件發給用人單位,聘用協議自動失效,無需支付違約金。只要提前說明,幾乎所有單位都同意準研究生可以解除協議,無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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