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親屬定居的: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無產權房屋的申報;房屋所有人同意落戶的承諾書。②集體戶:無產權房屋聲明;房屋所有人同意落戶的承諾書;協議。(單位、人才、社區等集體戶需要此材料。)濟南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暫行辦法第八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常住戶口登記: (二)畢業生就業。1.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研究生,配偶、子女隨遷或投靠(不受婚齡、在經濟上居住時間限制);2.在本市落實接收單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符合人事部門“先落戶,後就業”範圍的本科畢業生(具有學士學位);3.就業滿3年的普通高等學校(含高職高專)、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和就業滿5年的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經畢業生主管部門同意,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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