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編碼序列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
從各高校畢業生中即時錄取的無工作經歷的國家公務員:普通高中、中專畢業生錄用為公務員,定為27級;大學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26級。
本科畢業生、雙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含學習六年以上者)、大學畢業未取得碩士學位的在職研究生,聘任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五級。
已取得碩士學位的碩士生任副主任,定為24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碩士研究生被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22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