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對象: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和武警系統的縣、師、團級(或相當於縣級團級)以上幹部;申請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必須是黨校、高校、科研院所和新聞、出版、政策法規研究部門的工作人員。
(2)報考條件:黨員(含預備黨員),本科學歷;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3)招生方式:考生自願報名,組織人事部門推薦,統壹考試合格,由中央黨校選拔/
考生所在的組織人事部門要本著對黨和中央黨校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審查推薦人選的情況,推薦真正符合招生條件的優秀幹部。
不錄取任何類型的學生,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入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