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的公司還存在(也就是說,雖然妳離職了,但是公司並沒有解散,別人還在交公積金),妳還是要和公司打交道,把名單還給公司蓋章。
首先找找自己之前拿過的公積金備案單之類的東西。如果找不到,或者之前單位根本沒有親自給妳,那就要重新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發票,身份證。這四樣東西是原件和復印件。我得去公積金中心拿單子,回單位蓋章。然後拿著材料和蓋章的單子就可以自己做了。
建議妳先拿身份證原件去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朝陽區朝外大街10號,朝陽區東大橋藍島大廈西側,陳經綸中學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