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生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
2、具有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40周歲(含)以上。
3.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含)。
4、在市屬公立醫院編外就業連續工作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10年,且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至55周歲(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