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綜合測試、體檢、考察合格者,按照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五個工作日後無異議的,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安排到區級事業單位和相關鎮街工作。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其中研究生學歷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本科學歷聘用人員試用期12個月。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在青島市即墨區服務期不少於5年(含試用期)。
2.聘用後列出全額事業編制,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有關規定確定工資報酬。對符合條件的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畢業生,從享受補貼的當月起,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標準發放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購買青島市唯壹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壹次性安置費1.5萬元、1.0萬元。如遇政策調整,相關待遇按最新政策執行。
3.錄用人員將作為即墨區黨政後備幹部進行培訓,建立個人成長檔案,實行跟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