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下35周歲以下(出生於1974 10 10月24日至1992 10 10月24日之間);應屆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69 10 10月24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八)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