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收是指在招收研究生時,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拒絕錄取(直接在系統中點擊拒絕按鈕)或放棄擬錄取(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後,招生機構將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填報考生名單,直至全部錄取。
研究生需要通過初試和復試。目前高校壹般以1:1.2的差額進行復試,實際復試名額會大於計劃錄取名額,以此來彌補錄取。
需要補考研究生錄取的院校壹般都是雙非院校,生源差,偏遠地區不壹定。中部省會城市的壹些雙非院校也有類似情況。
研究生的錄取原則是擇優錄取,以考生初試和復試總成績排名為準。高校計劃招生名額未滿時,需按總分排名進行補錄,必要時發布第二、第三次調劑公告。後續調整公告發布時,空缺數壹般為1-2。
這種調劑和重錄指標也是分數接近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最後被錄取的幸運機會。比如調劑系統關閉前幾天,考生還是收到了調劑復試通知,成功直接被部分院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