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前,各學院(系)確定復試名單,及時通知考生參加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名單、復試計劃及實施細則在學院(系)網站公示,並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未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退回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調劑。學院(系)要認真研究、嚴格掌握對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和突出培養潛力、在科學研究或相關實踐中有突出表現者的資格審查,以及相應的加分項目。加分項目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並向考生公示,否則不予加分;
3月17-27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3月18-30日考生體檢(具體時間見校醫院網上通知);
3月18-30,各學院(系)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含筆試和面試);
4月1前,將落選考生的所有材料退回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月2日前,各學院(系)上報擬錄取名單,開始轉政審。
復試的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浙江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含專業學位)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2)符合2014浙江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資格條件(考生須通過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的資格審查後方可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