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將準備好的留學資金(第壹年學費+生活費,倫敦65,438+0,000英鎊/月,其他地區800英鎊/月)定期存入銀行,存2-3個月,然後取得存折或存款證明。
二、自存款之日起28天後,比如妳在7月10存款,那麽至少到8月8日,妳可以去銀行開具存款證明,凍結1-3個月(剛好蓋簽證審核期),然後銀行會在妳的存折或存款證明上加蓋“存款證明已開”的印章。
第三,提交壹個月內的存款證明,即9月8日前。簽證審核後,材料會退還給妳。如果需要使用資金,可以隨時用存單原件解凍資金,但是定期利息就沒了。壹點小建議,存款證明復印兩份,自己留壹份,因為大使館在退材料的時候可能會漏掉妳的存款證明,所以妳還是可以用妳的復印件解凍。
希望能幫到妳。祝妳簽證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