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所有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資者除外)的基本生活費。碩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壹般學校的獎學金和助學金都是6000或者8000,分十個月發放,也就是每個月600或者800,有的是12個月發放。這部分錢是國家給的,誰也不能截留。國家獎學金有兩種:壹種是國家獎學金,壹種是學校的學術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由國家財政發放,學業獎學金由學校發放。他們的選擇規則也不同。國家獎學金覆蓋面比較小,金額2萬元。主要看研究生的研究能力。這個國家獎學金對大部分學生來說是不可能的,這裏就不贅述了。
法律依據:《研究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中央財政按照博士生每人每年10000元、碩士生每人每年8000元的標準和學生人數的壹定比例,對中央高校研究生獎學金所需資金給予支持,所需資金按預算管理程序納入年度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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