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姓名不能更改的,應由高校班主任或學校負責人出具學校介紹信(當事人更改姓名前在學籍檔案上註明姓名),攜帶此介紹信、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詢戶籍部門能否將學籍檔案上的姓名加入當事人戶口本壹欄;
或者讓派出所開個證明,證明他們是同壹個人,然後帶著這個證明,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去研究生院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