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並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工業企業、具有資質等級的建築業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規模以上商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非本地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母(符合避難條件的),可以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在漢就業創業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留學歸國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引進高技能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避難條件的),可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