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殘聯關於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的通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統壹繳費辦法:城鄉居民(含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按屬地管理原則在戶籍地參保;大中專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所在學校參加統籌保險。城鎮居民(含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不參加職工醫保的,在社區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已在其他統籌地區參加醫療保險的大學生,可提供醫保部門的參保證明(加蓋醫保部門印章),提交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無需在戶籍所在地繳納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