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規定,不允許用人單位對考研通過的學生收取違約金。他們這樣做沒有法律依據,錯的是他們自己。再說他們又沒有妳的檔案賬戶組關系什麽的,妳不給他們錢他們能把妳怎麽樣?他們沒有法律依據,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限制妳。如果這種人纏著妳,妳也不用理他們。妳已經通知他們妳已經履行了妳的義務。但是妳要跟學校打個招呼,不然學校會把妳的檔案轉到單位,那就比較麻煩了。至於錄取,不會有什麽影響。我們班當時有很多這樣的情況,都是這樣處理的。這個政策是近幾年才制定的,沒幾個人聽說過,所以單位理直氣壯。只要文件沒有轉移給他們。這壹三方協議也必須建立在合法性的前提下。
跟自己的學校打個招呼,跟他們說說自己就行了。這樣他們就不會把妳的檔案送到單位,他們會在收到報考學校的轉學函後,把妳的檔案送到考研學校。至於三方協議,基本就是壹張廢紙,對妳沒什麽影響,但是妳要給單位打電話,告訴他們妳去不了,不然不會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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