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條件
(壹)博士生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通過連續讀的方式被我校正式錄取;
2.通過“申請-評估”被我校正式錄取;
3.碩士期間以第壹作者發表過至少2篇高水平論文的應屆畢業生(高水平論文的標準由學科評審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4.碩士期間B+及以上學科的應屆畢業生(以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準)。
(2)研究生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正式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包括教育集團、鄉村教師等特殊計劃錄取的學生);
2.被我校正式錄取,專業依賴B+及以上(以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準)的應屆畢業生。
獎勵金額
(壹)符合獎勵條件的博士研究生額外獎勵3萬元/生·年,在規定的基礎學年內按10個月發放;
(2)符合獎勵條件的研究生,10個月額外獎勵2萬元/生·年;
(3)符合獎勵條件者,同時享受學校其他獎學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