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樂理與和聲:包括音程、調式、節奏等樂理和聲學的基礎知識。這部分通常會占據壹定的比例。
2.音樂史:涵蓋音樂史各個時期,不同地區的音樂發展,重要作曲家及其作品。
3.音樂表演:考生需要在表演測試中展示自己的技巧和表演能力。具體要求可能包括鋼琴、聲樂、弦樂、管樂和其他不同樂器的演奏。
4.教育學或學科知識:有些學校可能會要求考生具備教育學或學科教育的知識,尤其是如果考生想從事教育方面的工作。
關於分數,各科比重和總分設置也會有所不同。壹般來說,樂理、和聲、音樂史的分數可能會高壹些,因為這些是音樂研究生重要的基礎學科。賽道表現的評分會根據具體表現來判斷。教育學或學科知識的分值通常較低,因為這部分考試內容主要是評價考生在教育領域的能力。
需要註意的是,以上答案都是基於壹般假設。具體考試前,還是要仔細了解學校的招生要求以及相關考試的具體科目和分數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