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財政部、教育部發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分為總則、經費標準、預算下達、分配、管理和監督、附則5章20條,自14年9月起施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所有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資研究生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費。獲得資助的研究生必須具有中國國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經費,參照普通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經費分擔辦法,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資助標準博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期間的研究生,由於出國、生病等原因。辦理留校或休學手續的,暫緩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復學籍後再發放。超過規定學年的延期畢業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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