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京大學研究生院官網,2065438+2005年7月23日。九。復試錄取明確:壹般按照120%的比例差額進行復試。
3.南大明確規定,錄取工作要貫徹“德智體全面評價,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公平公正”的原則。研究生院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規模,結合學校考試實際情況,提出復試建議分數線和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錄取意見。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後,各校(系)執行,認真研究提出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會同校紀委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