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求職創業補貼條件的畢業生,畢業當年只能享受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如果他們在本科(或高職或專科等)時享受過求職和創業補貼。)階段,研究生不能再次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學院初審:各學院在獲得申請人名單(資助中心提供)後,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初審。
2.學生處/研究生院審核:學生處/研究生院對各類學生的申請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核,提交市就業局。
3.上級部門最終審核:相關部門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網上審核。
4.公示:上級部門終審後,學校將審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5.補貼發放:學校財務部收到市財政局的資金後,發放到學生綁定的銀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