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要求
經審批可開展免試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從初審中推薦規定數量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在規定日期前直接到申請人處進行復試並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錄取辦法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
被錄取的學生必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不得再次參加統考。在規定日期內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再保留免試資格。
除MBA、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所有學術類專業和專業學位均可接受免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