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定向就業的研究生,錄取前必須與招生單位和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定向就業的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在畢業時采取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和當地省級畢業生就業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擴展數據: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壹個招生單位的壹個專業。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初試成績復試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燕昭王”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和計劃結余信息,並按有關規定自主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提供真實材料。
研招網——如何區分“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申請類別?
研招網-教育部關於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