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月1日起采用新財年的利率,所以每年1月的房貸會分成兩塊。
65438下半年+去年2月加上今年1月上半月。因為計算每筆房貸的違約時間是30天,所以12這個月有31天,實際上比以前多了壹天利息。
這壹天多出來的利息,對於龐大的房貸基數來說,是相當明顯的。所以感覺利率下降了,還款額增加了。
問題來了!
通常情況下,還款以30天的利息為基礎。為什麽壹定要在65438+2月搞特殊,按31天?這不是給我多加了壹天利息嗎?!更何況2月份才28天,按30天算利息怎麽多賺兩天?!
其實先不說是這樣,其次是銀行讓步。不算閏年,壹年有365天。正常情況下按每月30天計算利息,12個月只有360天,讓用戶白白浪費了幾天。
那麽年底65438+2月,借機多拿壹天利息也無可厚非。妳還是壹年掙四天,不是嗎?(狗頭)
總而言之,利率下降,全年總還款額減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