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ǔ
〈動〉
(1) (形聲。從手,甫聲。捕的原始意義是追捕逃亡的奴隸。本義:捕捉,捉拿)
(2) 同本義 [catch;arrest]
捕,取也。——《說文》
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漢書·灌夫傳》
吏無追甫之苦。——《漢書·韓延壽傳》
變鬥殺傷捕伍鄰。——《急就篇》
至高郵,制府檄下,幾以捕系死。—— 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他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禁弗予。——《史記·吳王濞列傳》
捕鼠不如貍狌。——《莊子·秋水》
捕影而視之。——《周髀算經》
武陵人捕魚為業。—— 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捕者既不至。——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而吾以捕蛇獨存。——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3) 又如:捕魚;捕快(舊時官府中專事捉拿強盜的差役);捕書(清代地方衙門掌管捕捉罪犯的書吏);捕生(捕捉野生動物)
(4) 追尋,搜尋 [seek]
而抄捕南海館之報忽至。—— 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詔使孺卿逐捕。——《漢書·李廣蘇建傳》
(5) 又如:捕援(索求推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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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
bǔ
〈名〉
(1) 舊時衙門擔任緝捕的差役 [policeman]。如:捕廳(稱州、縣官署的輔佐官,如縣丞、典史、吏目等。多負責緝捕盜匪);捕頭(巡捕的頭目)
(2)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