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原則如下:
管理崗位的設置立足於增強單位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立足於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與專業要求,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立足於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滿足單位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
事業單位崗位是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對應三類崗位又分別劃分了通用的崗位等級,***28個級別。此外,事業單位也可以設置特設崗位,用於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等特殊需要。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編制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托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
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壹招考 。招考公告壹般情況下發布在省,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的人事考試中心的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占壹半,分數有的46開,壹般無最低分數線。
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壹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
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會公布咨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