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8—2009學年上學期(小學六年級時)期末考試的前壹天晚上。那時父親喝了大約壹斤白酒和幾斤啤酒,可謂是爛醉如泥,更別說開車了。可他還是要驅車回家。都把鈴木北鬥星當成勞斯萊斯開了,途中還走錯了路。幸好我及時發現並糾正了路線,走上了回家的正確道路。您說都成這樣了還不出事兒,那就是把我打到十八層地獄並且永世不得超生我都不信。
過了二十幾分鐘,在離家還有幾百米的地方,我們的車就和壹輛解放牌卡車撞上了。那輛車還沒開燈呢。Although,我們在相撞之前就開始剎車,但由於慣性是壹切物體說固有的性質,而且慣性是維持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所以說就撞上去了。在相撞的壹瞬間,只聽見嘩得壹聲響,擋風玻璃全都碎,右側車門只能打開五公分,而且玻璃也變成了卷曲狀。Luckily,我們都毫發無損(當時我們不但沒有系安全帶,而且那輛車也沒有安全氣囊)。
所以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司機壹杯酒,親人兩行淚啊。好了,那壹夜的故事到此就講完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