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發展過程中,盡量減少對自然界的破壞,保護自然環境,保護其他生物按照自己的演進規律自然發展,與自然界的其他生物***生***存。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基本原則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基本原則是順應自然。要求人順應自然的客觀規律,按自然規律辦事。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汙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保護自然是人與自然相處時應承擔的重要責任,要求人發揮主觀能動性,再向自然界索取生存發展的需要的同時呵護自然,回報自然。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意義:
1、有利於我國貫徹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只有人與自然和諧***生,才可以在不禍及後代人需要的情況下,解決我國目前經濟發展與後代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只有人與自然和諧***生,才能在生態環境可以承受的範圍內,使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發展相互協調。
只有人與自然和諧***生,才能在保證我國整體經濟快速發展的時候,協調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把現代經濟發展建立在合理利用資源,生態循環發展的基礎上,把人類的經濟活動和發展控制在資源環境可以承受的範圍內,以利於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2、有利於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立法。將“人與自然和諧***生”作為環境保護法的核心思想,使環保法從原本的應對環境危機轉化為有目標、有秩序的環境保護。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可以完善環境保護立法目的,由以往保護短期利益和部分利益變為實現人與自然長期***生的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
其次,在重視資源經濟效益的同時,更加註意保護自然資源的生態效益。目前,我國關於環境保護的立法已經逐步完善,對保護自然資源、防止生態環境被破壞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