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具有最高的強制程度,其次是遵守,然後在表達法律和守法的概念時遵守。如果包含這種強制性命令的條款沒有得到適當的執行或遵守。那麽前者是違法違規,中間是違法違規,後者是違法違約。
除非是極其重要的法要遵守,佛所遵守的要慎用。在合同文本中,“遵守”是更常用的表達“遵守”概念的詞。Keep和follow也可以表示“遵守”的意思,但語域很低,在法律文本中很少單獨使用。
遵守、實踐(諾言、原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