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英文名:GeneralPartner,中文名:普通合夥人。GP壹般指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或自然人。
GP通常可以獲得基金的壹部分回報,GP需要先償還LP的全部出資和約定的收益率。之後就可以參與剩下的分享了。GP是公司決策和執行的直接參與者,分紅和虧損都與GP有關。比如投資公司是兩個人成立的,分別是GP1和GP2,所以這兩個人需要努力。如果投資公司賺錢,GP1和GP2同時盈利;反之,會同時虧損。因為收益的分配是基於投資項目的發起,所以大多數合夥協議都會有收益回購條款或者質押條款,以保證GP的收益分配不會超過約定的收益分成標準。雖然大部分的gp都會盡可能的籌集更多更好的資金,但是對於gp來說,有必要考慮在投資期內,自己能合理有效的投資多少資金。基金的表現將決定GP籌集後續資金的能力和成功可能性。在金融界,把錢放在銀行是虧本的行為,LP就這樣誕生了。LP誕生後,會把自己的錢交給GP,GP把LP的錢進行投資,從中獲取利潤,然後雙方分享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