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未經他人許可翻譯了這篇文章。已經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準確的說是翻譯別人作品的權利。
2.如果妳把翻譯好的原文投給國內期刊,並在報道上寫上妳的名字,妳已經構成抄襲,這是最嚴重的侵權!
解決辦法
1.如果翻譯別人作品的目的不是為了抄襲(請原諒我的直言),而是為了引用文章做研究。妳需要在翻譯的作品上註明報告原作者和文章出處,聲明翻譯的目的是為了學習、研究等非商業目的。
2.如果妳翻譯的目的不純,請盡快停止這種行為。現在網絡這麽發達,很容易在世界論文數據庫裏找到類似的文章進行對比。壹旦關註,名聲就毀了。
3.如果您因其他原因翻譯此作品,請聯系發表此報道的期刊,告知其您的行為,並與對方討論解決方案。壹般來說,學者不會為這件事為難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