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錄取前30%學生的名額。
學院設置了專門的復試成績審核環節。擬錄取結果公示前,應指定專人對所有結果的原始記錄、核算過程、最終結果進行比對復核,確認無誤後由兩人以上簽字留存備查。
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綜合評價結果,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