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65438+2009 Xi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文件規定“已按原規定獲得二級職稱的研究生,不再認定為壹級”。這個“原規定”在全市範圍內無效嗎?研究生不能直接認定二級職稱。
3.根據我市人社局發布的2020年職稱評定通知,“全日制研究生在中小學工作滿兩年,未認定二級教師職稱,符合申報壹級條件要求,研究生學歷與教學科目壹致的,能否認定壹級職稱在全市範圍內生效。”
4.我想問壹下研究生的“認定壹級”和“選拔壹級”在概念、意義、流程上是否完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