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住房補貼已申報,申報時間為65438年6月5日至18年6月8日。根據工作單位的不同,分為三類地區進行申報。
根據相關規定,2012後畢業並落戶青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生600元/月,碩士生400元/月。三年內實際繳納五險的月份為準。研究生住房補貼每半年申報壹次。
據了解,2015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工作將於6月5438+05開始。
其中,中央、省屬駐青單位、市直機關、市屬企事業單位接收的國內外研究生於2065年10月5日至10月8日在青島市人才中心壹樓服務大廳(同安路891號)進行集中申報;留學研究生申請地點為市外國專家局留學回國人員管理處(同安路891號三樓303室);區(市)機關、事業單位等企業向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企業申報部門以營業執照註冊地址為準。具體申請流程詳見青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工作通知”欄目。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1-05。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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