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研條件如下:
1、?出生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在上述地區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2、?出生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等六省(含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壹縣兩區)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骨幹計劃畢業生畢業後履行定向協議,回到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在職研究生送回原工作單位;非在職研究生送回定向地區就業單位;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研究生,送回對口省份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研究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對口省份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未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在職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幹計劃碩士生在學習和服務期間不得報考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