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已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學士學位後工作3年以上或者已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未取得學士學位的;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獲得者。
(二)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業技術、管理等方面的相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並經學位授予單位確認有資格申請碩士學位。
(三)根據《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授予試行辦法》(學位〔2015〕10號),同等學力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其資格不受本項第(壹)、(二)項限制,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本科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
2.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或者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臨床醫師;
3.申請人申請的專業學位類別和領域應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學科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