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1年5月3日受理了趙振國向河南大學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經調查核實,趙振國的死亡認定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壹款的工傷,擬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為確保工傷認定的公平公正,現將工傷(死亡)職工情況公示如下,公示期為五天。
事故簡述:20265438年4月8日16: 00左右,河南大學教職工趙振國在參加完全院教職工大會後,正在為學院即將舉行的活動比賽做準備,在河南大學金銘校區教育科學學院六樓教職工活動室進行乒乓球練習時突然發病,被叫了出來。被120救護車送往開封市第二中醫院救治,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於2021年4月8日19: 00被宣告死亡。經調查,確認趙振國在工作時間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於48小時內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