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務處匯總審核各學院分流方案,發布分流工作大類通知。(2)根據分流工作方案,在系統內設置各學院。(3)各學院要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方案,做好分流大類的宣傳咨詢工作,讓學生對每個分流專業(包括方向)有清晰的認識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