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素描、色彩成績之和不低於151,單科成績不低於60分;
服裝與服裝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不低於85.33分。
1.我校將根據考生技術考試成績劃定“全國統壹合格線”,擇優錄取;考試成績未達到“全國統壹合格線”的,我校不予發證,並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招生省份的招生計劃。符合我校認定標準者,我校將於2065438+2006年4月中旬提供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技術考試合格證書網上打印。持有上述證書的考生,仍需按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參加文化課統壹考試。
2.我校設計專業(藝術)采取文理綜合編的原則,不區分考生文理。取得各省美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書(除所在省美術專業統考合格,廣東省美術專業統考合格分數線在220分以上(含220分)和華南理工大學美術專業技術考試合格證書者, 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同批次美術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將在綜合成績的基礎上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