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對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的非領導職務的錄用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和其他相當職務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錄用。依照前款規定在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給予適當照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申請資格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碩士、博士畢業。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有良好的品行。
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必須是中國國籍。
每個申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
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必須填寫大專、本科、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簡歷。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申請警察職位的人應該在面試前進行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