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弄虛作假,在申請碩士學位過程中被發現的,取消其本次申請資格,三年內不再受理申請。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在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後被發現的,撤銷其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吊銷其碩士學位證書。